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湖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制订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流程
【资料图】
(一)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调剂系统自4月6日起开放,具体开、关时间以相关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每次开通时间不低于12小时,请拟申请调剂考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的调剂系统开、关公告。申请调剂的考生请按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二)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解锁后考生可自行更改调剂志愿,一旦更改调剂志愿,则学院无法查询到调剂信息。在调剂志愿复试通知未发放前,请考生谨慎修改调剂志愿。
(三)考生在接到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未按时回复或拒绝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6.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专业相关度、综合能力以及统考成绩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未按时回复或拒绝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并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在上述7个专业之间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上述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准。
9.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我校网上招生简章。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院网站(http://yjsc.js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不必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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