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须知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为4月分批进行。具体时间、要求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关注信息。
二、考试地点
考楼设在至诚楼(具体以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为准)。考生可在考试前到考试地点了解具体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以二级招生单位通知时间为准)。笔试及面试,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规定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如考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身份验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后进入考场。
3.考试物品。笔试时,考生可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黑色签字笔若干(特殊科目可按照报考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笔试及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入座。考生如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须放到规定的“小件物品放置处”,否则按违规处理。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诚信考试。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涉及《刑法修订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5.离场要求。考生出场后不得再进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携带好自身随身物品迅速离开考楼。笔试时,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均不准带出考场,否则作考试违纪处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研招办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纪委举报电话:0731-8868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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