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欢迎加入福建医科大学!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报到
(一)报到对象及时间、地点
1.报到对象
2023级研究生新生。
2.报到时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8月15日。
(2)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校本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专业):2023年9月7日。
3.报到地点
详见各学院(部)通知。
(三)报到要求
1.报到时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硕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博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2.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证书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缴费事项及收费标准
(一)缴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具体详见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财务处官网和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二)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