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二)法学(代码:030100)法学理论方向只接收生源地为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该专项计划的要求。
(资料图片)
法学(代码:030100)诉讼法学方向、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我院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法学)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的考试方式须为法硕联考。
(四)初试科目未统考英语(一)的,不可申请调剂。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法律(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代码:035102)的考生调剂。
(七)法律(非法学)专业限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的考生调剂。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且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人数和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位类型 | 预计缺额人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
030100 | 法学(法学理论方向) | 学术学位 | 1 | 1:2 | 只接收生源地为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
法学(诉讼法学方向) | 学术学位 | 6 | 1:2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学位 | 32 | 1:2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专业学位 | 78 | 1:2 |
二、调剂程序
(一)调剂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程序执行。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调剂志愿填报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00-14:00。系统开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发书面申请(照片或扫描件)到fxyyjs@gxmzu.edu.cn申请解锁(邮件主题:考生姓名+解锁调剂志愿;申请内容:考生姓名、身份号码、准考证号、申请解锁原因),学院解锁后,考生须在调剂系统确认。
(二)我校关闭调剂系统后,学院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进行遴选。
1.拟调剂法学(代码:030100)的考生,结合考生的法考A证(应届生法考成绩符合A证要求)、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个人获奖情况、统考科目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调剂。
2.拟调剂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和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相关文件,因法硕联考的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将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相同时,结合考生的法考A证(应届生法考成绩符合A证要求)、外语水平、学术水平、个人获奖情况、统考科目成绩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调剂。
3.考生应在报名调剂时备注相关情况,未备注的不得以其他形式补报。
(三)我院确定调剂名单后,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码上,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或已确认同意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四)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后,我院在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民大法研)上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请考生关注。
注意事项: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4月8-10号进行,具体以法学院通知为准。
2.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并根据法学院安排参加复试。请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并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法学院联系。
3.考生在申请我院招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广西民族大学及我院调剂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考生的调剂时间。
4.考生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上报研究生院,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6.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以考生收到的通知为准)内在研招网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按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7.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8.我校只受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提交的调剂申请,除此以外的任何形式调剂申请不予承认。
附件【关于主动放弃调剂志愿的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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