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相关资料图)
一、指导思想
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选拔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人才。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代码) | 分数线 |
俄语语言文学(050202) | 总分364分,单科54分(满分=100分),单科81分(满分>100分)。 |
俄语笔译(055103) | 总分369,单科54分(满分=100分),单科81分(满分>100分)。 |
俄语口译(055104) | 总分364,单科54分(满分=100分),单科81分(满分>100分)。 |
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1.复试方式
俄语语言文学(050202)、俄语笔译(055103)、俄语口译(055104)复试方式均为面试,采取线下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及地点
①资格审查:2023年3月29日10:00-12:00,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JH106
②面试:2023年3月29日13:00-18:00,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JF116
调剂复试程序和内容与一志愿复试相同,时间和名单另行通知。(俄语语言文学专业有调剂名额,具体请咨询029-85319485;邮箱eyxyyjs@xisu.edu.cn)
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俄语学院将根据文件精神,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学院将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具体审查材料为: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请考生提前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同时下载填写附件2《西安外国语大学思想政治考察登记表》,一并于2023年3月27日12:00前发送至俄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eyxyyjs@xisu.edu.cn。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考生携带原件于2023年3月29日10:00-12:00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JH106进行现场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部分组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要求
考生务必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面试,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调剂生复试的录取参照该原则执行。
复试完成后,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将对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考生若在复试中出现违纪、违规、作弊或其他干扰、破坏复试秩序等上述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俄语学院负责确定本院复试录取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本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俄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9-85319485。
附件:
1.复试名单
2.西安外国语大学思想政治考察登记表
西安外国语大学俄语学院
2023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s://yzw.xisu.edu.cn/info/1080/28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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