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欧洲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3-06-19 10:01:51 来源:西安外国语大学欧洲学院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资料图】

一、指导思想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选拔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录取分数线

德语语言文学

363

德语笔译

366

法语语言文学

363

法语口译

363

法语笔译

391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382

欧洲语言文学(意大利语)

363

三、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前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各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考场

专业能力笔试(所有专业)

3月29日

14:10-15:50

实验楼A区102

综合面试

德语学硕

3月30日

10:00-11:30(6人)

13:30-16:30(12人)

教学楼D区314

德语笔译

3月30日

8:30-10:00

教学楼D区314

法语学硕

3月30日

13:00-16:30

教学楼D区214

法语笔译

3月30日

10:00-11:45

教学楼D区215

法语口译

3月30日

13:00-16:30

教学楼D区215

西班牙语

3月29日

16:10-17:00

教学楼D区218

意大利语

3月29日

16:10-16:30

教学楼D区219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于3月29日10:00-11:00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教学楼G区110进行资格审查: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准考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六)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查完毕现场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请将材料提前按照以上顺序排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另,资格审查时将同时进行抽签,抽签结果决定面试顺序。

五、复试内容

我院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能力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考试和加试采用笔试形式;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业能力综合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采用口试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及外语能力测试包含在专业面试中。

同等学力的考生另需加试两门笔试。

六、复试要求

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请提前安排好时间,所有科目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试。

考生需提前填写打印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招生学院政治考核意见”栏不填),面试时进入考场交至思政考官处。

考生笔试、面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外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无具体分数。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外语能力测试低于12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学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调剂生的录取参照本细则执行。

九、违规处理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或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校、学院两级督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薛老师:电话029-85319445;邮箱xyxyxisu@163.com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附件:

1.欧洲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

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欧洲学院

2023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 https://yzw.xisu.edu.cn/info/1080/2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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