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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涉水和游泳行为增多,加之省内水网密集,极易发生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等安全隐患。为提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防溺水责任措施,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严密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多频次开展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采取集体晨会、班会课、发放防溺水图册、大屏幕滚动播出动画视频、组织收看防溺水专题节目等易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地上一堂防溺水专题课,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城郊接合部和农村中小学生等重点区域,要加密宣传教育频次。
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各中小学校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积极推行青少年群体“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组织调动社会资源,开设游泳课、培训游泳技能,做到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效结合,减少溺水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要确保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把防溺水“六不”要求转化为中小学生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要把 “六不”内容列入课堂测试、期末考试的“加试题”,让所有学生熟记熟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指出,要督促家长重视履行监护责任。暑假前,要至少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发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尤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杜绝监督盲区,严防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从现在起到暑期结束,各地中小学校要把防溺水提醒警示纳入常规工作,每两周至少一次通过微信群、家校通或提示单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和家长做出防溺水提醒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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