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体检和定向协议签订相关通知

2023-05-30 11:02:04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现面向2023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统考生)开展政审、调档和定向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联系所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资料图片)

一、政审

请学生本人打印政审表(附件1)并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不递交或伪造材料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请学生本人打印体检表(附件2)。按照上级相关体检要求,自行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结束后将加盖公章的个人体检报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待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体检报告”,于5月23日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各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

三、定向协议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学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3),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本协议一式三份,请填写、盖章后于5月21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各单位,学校盖章后将于新生开学报到后返还考生两份。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政审和体检结束后将加盖公章的个人体检报告材料及政审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院+待录取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姓名+体检报告”,于5月23日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各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纸质材料须开学报到时递交,请考生妥善保管。

2.《定向培养协议书》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

五、联系方式

查看联系方式 https://www.nxmu.edu.cn/yjsy/info/1010/2915.htm

附件:

1.政审表政审表.doc

2.体检表体检表.pdf

3.《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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