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宁夏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现将复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资料图】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一志愿)
3月29日(星期三)
15:00-17:30 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核
地点: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中心报告厅
3月30日(星期四)
08:00-10:00笔试地点:培训中心2楼电教室
10:10-18:30技能测试地点:培训中心5楼
3月31日(星期五)
08:00-18:00面试
地点:国际会议中心第三、第五会议室
1.30日早上07:10在培训中心1楼集合;
2.31日早上07:10在国际会议中心1楼(旋转门口)集合;
3.专硕考生需携带白大褂;http://www.nxrmyy.com/list/31/4405.html
四、资格审核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复试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及档案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档案部门公章或单位章的省教育厅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工作证明、提交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在职证明。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五、复试缴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六、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假冒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从西2门进入)
联系方式:0951-5920219;18395115059
联系人:黄老师
邮箱:dslcyxy013@163.com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宁夏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3年3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www.nxrmyy.com/list/31/4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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