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3-05-06 16:10:03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相关资料图)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成立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

二、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专业硕士

055100

翻译

26

三、复试安排

外国语学院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全部线下举行,具体如下:

1、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4月1日下午15:00-16:00

笔试地点:外国语学院院楼406(第五教学大楼A栋406)

笔试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

第一场:4月2日上午9:00-12:00

第二场:4月2日下午2:30-6:00

面试地点:外国语学院院楼607(第五教学大楼A栋607)

建议校外考生从“华南农业大学东北门”进校,门卫检查时提供复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可入校。

2.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

2)复试形式有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笔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

3)特殊考生复试相关要求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复试流程

1)查看复试通知

所有复试考生名单在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网站(见附件)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系统下载复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按要求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请在3月28日晚上12点前完成。

提交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过期证件无效)。

②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大学本科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证明已进修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非此类考生则不需提供。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非此类考生则不需提供。

⑦单独考试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非此类考生则不需提供。

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

笔试

请考生于笔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外国语学院院楼406教室候考,并携带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以备身份核验。

面试

请考生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考试。

注意事项:

1)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尽快离场,不得返回候考区与考生交流;

2)请自行准备文具参加笔试考试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比分别为30%、40%、30%,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录取考生须服从学院和导师的培养安排。

六、体格检查

我校2023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专家小组对各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事项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学院监督电话:020-85283506

电子邮箱:wgy@scau.edu.cn

外国语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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