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度以及组织等,成员如下:
(资料图)
组 长:奚泰来 汪海元
副组长:王俊荣 石 磊 程炳杰 曹艺阐 王 方
领导组下设考试工作组、纪检组与后勤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考试工作组
负责人:石磊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琳 冯 杰 刘咏莲 周晓梅 耿劲松 韩 丽 薛 军
秘 书:刘小红
主要职责:
1. 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2. 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并对我院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管理。
3. 根据本办法组织复试工作。
4.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5. 协调处理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二)纪检组
负责人:王俊荣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守华 吕 荷 张宇豪 陈 虹 段传钦 梁 超
主要职责:
1.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巡查或通过录像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根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受理信访举报,对指向明确、问题具体可查的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3.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我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的失职、失责、违法违纪等问题。
4.做好复试中涉考人员的专项纪律培训。
(三)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王 方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寒生 郭 威
主要职责:
1.做好复试费用的收取;
2.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网络、水电等公共设置的正常使用;
3.保持复试期间场所换气和清洁,做好学院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二、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院将严格审查考生相关材料,确保考生符合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必须加盖公章,且有具体的审核意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于考生报到时现场提供。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复试资格审查时将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三、复试
(一)复试说明
1.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后,在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为150%,采取“进1法”取整,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
3.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组织
1.日程安排
报到:3月31日下午13:00-17:00,地点:音乐学院2号楼大厅
正式考试:4月1日全天,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