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资料图片)
(一)领导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长:赵红 周振杰
组员:李光宇 高永周 徐成文 余俊 王义德 万尚庆 方青 奚玮 汪维才 徐步华 李晓婧 赵怀娟 陈鹏 张昌辉 路幸福 仇凤仙
秘书:柴文杰
(二)纪检组
组长:张玉新
组员:翟志文 许光大 储梦凡 王虹圆 王兰
(三)综合保障组
组长:徐成文
组员:彭鹏 赵悦 蔡志鹏 崔健 李晨冉 朱慧 刘沐景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报到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装入透明文件袋中,并制作文件目录,写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所提交材料名称和份数等,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或扫描);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享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时除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之外,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三、复试
(一)复试说明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进入复试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
3.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和士兵计划单列指标后,在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