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即将启动,为便于大家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
1.调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3)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业务要求。
2.对申请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或初试专业不同的考生,可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外语水平、数学成绩,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学术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4.考生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的,须向招生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5.涉及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变化的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二、调剂时间
1.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以及开通调剂系统的具体日程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有关公告,或研招网调剂系统。
注:我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需要调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校需接收1名工程类少骨计划调剂考生,招收普通计划调剂考生报名的工程专业学位(085600材料与化工、085700资源与环境、086000生物与医药)接收少骨计划调剂生报名,学校根据少骨计划招生的相关工作要求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6日启动,一般应于4月15日前完成。
注:我校调剂复试拟集中安排在4月8日-9日,请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三、复试安排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
四、调入我校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各环节缺一不可):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拟调剂学院审核发复试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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