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尽快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可接收预调剂的专业详见表格,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不考数学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我校考数学的专业。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办法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咨询拟调剂专业所在学院。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不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者,预调剂无效。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4.我校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好状态,安心备考。
5.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纪律和规定,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提前来校咨询。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四、调剂专业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