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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西藏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若干措施》),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创新精神不断提升人才工作水平。《若干措施》共19条,从育才、引才、用才、留才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汇聚各方面优秀人才,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
实施育才工程,加强梯队建设。实施“珠峰英才”计划,每年遴选支持一批珠峰战略人才、珠峰领军人才、珠峰拔尖人才、珠峰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在5年支持期内给予生活补贴和项目经费支持,项目经费最高可申请1000万元。实施学历提升行动,支持在职人才攻读研究生,并协调全国顶尖高校为西藏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实施引才工程,广纳天下英才。支持引进人才或区外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参照进藏干部工资补差相关规定对柔性引进人才给予工资补差,并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给予工作经费补助。转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式,调整引才时间,提高引才待遇。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实施引才伯乐激励措施,对推荐人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用才工程,鼓励创新创业。支持科研创新平台成长,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给予经费支持。深化“揭榜挂帅”机制,对完成科研攻关并在藏转化成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给予启动扶持奖励资金、发展支持奖励资金。向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提供“人才贷”服务,自治区财政予以贴息。鼓励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来藏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政府投资公司参与创新创业项目,政府投资增值的部分收益可直接用于奖励。在统一政策标准、严格执行规定前提下,赋予用人单位、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
实施留才工程,营造良好氛围。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推行“珠峰英才卡”,为优秀人才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和优待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对入选世界级或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世界级或国家级奖励的人才,给予配套奖励。加大政府人才开发投入力度。
《若干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人才工作,确保各项人才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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