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经学院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31日―11月11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电子邮箱:yzb@zjnu.cn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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