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2-11-01 16:19:47 来源:教育快播网

一、我市接收生源范围

随州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长期在我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在随州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或随州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必须要原件,回执单无效)。不属于随州报名点生源范围内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本报名点一律网上确认不予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工作安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时间安排

考生须提前登录研招网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管网,查看网上确认有关公告信息,了解确认流程、上传资料要求等内容,做好网上确认准备。10月30日-11月4日,考生上传所需资料进行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本报名点对已网上缴费且已上传资料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及时补充上传资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逾期不能补充资料)。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将通知考生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网上确认考生需上传的材料

1、考生需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网上报名期间显示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还须上传所就读第二学士学位学校的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往届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异地报考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报考点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原件,或报考点当地工作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在随州市工作但缴纳省直社保的、提供省直社保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以在我市报考;现役军人提供报考点所在地驻地部队证明。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图片。

6、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网上确认前考生应保管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可提前准备好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期间发现身份证遗失,又无上述照片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网上确认时上传临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和手持临时身份证正面的照片;网上确认结束前仍未上传相关材料的,无法通过网上确认,本次报名无效。

(五)考生登陆研招网上传网上确认资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及时关注本人网上确认材料审核情况,一旦审核不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上传材料,未按时完成网上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场地安排。

网上审核和现场确认地点: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期间无特殊情况均为网上确认,无须考生到现场。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根据报考点公告完成网上确认。考虑网上确认期间资格审核和可能不通过审核时补充上传材料所需要的时间,请合理安排本人上传网上确认材料的时间。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则网上报名无效。

2、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照片、证件、证明、凭证等图片材料,不得上传虚假、无关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审核其网上确认不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

3、所有考生均须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现在还未办理或者遗失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口管理部门办理。考试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4、网上确认期间,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可以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后,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招生单位仍可以拒绝报考。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在报名、考试、录取、入校学习、取得毕业证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学历,由发证高校收回毕业证书。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规定自行携带文具参加考试。不得将考试资料、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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